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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与企业家精神

                                                                            文章标题

时鹏程  许磊

 

 

        摘要:笔者以Allen Wyscoki对创新和创业的划分观点做为分析工具,展开了对熊比特和杜拉克创新创业观的重新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这三个创业学中心概念的比较、辨析和澄清,力图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理论的进一步深入论证奠定坚实的概念基础。

 

        Abstrat: The author employees Allen Wyscoki‘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view as a analysis tool to differentiate Schumpter and Drucker‘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view. And then he try his best to differentiate the three concepts: innovation, entrepreneurship and entrepreneurial spirit to underpin his National Entrepreneurship Development System theory.

 

 

 

        关键词: 创新   创业    企业家精神    概念辨析

 

        Key words: Innovation,  Entrepreneurship, Entrepreneurial spirit, Concept Differentiation

 

 

由于目前创新创业企业家精神等创业学的重要概念一直没有一个标准的、大家公认的定义,且存在众多不同的理解和定义。笔者虽然提出了企业家精神的三个层次论[1]、创业学研究的三个层次论[2]、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3]等理论框架,但没有对这些理论框架的相关基础概念进行必要的论证,因此从本文起,在进一步对国外最新创业研究成果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借用Allen Wyscoki对创新、创业的理解来重新解读熊比特和杜拉克两位创业研究大师的创新、创业观,进而展开对创业学的关键概念: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的综合辨析,争取厘清概念,为上述提到的三个创业理论框架奠定概念基础,也试图为这三个概念未来的标准定义给出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重新解读创新、创业的理论工具----Allen Wysocki对创新、创业的表述

 

 

Allen Wysocki(2006)将个体层次的创新和创业者分为四类(见表1)[4]。专一创业者(Master entrepreneurs)、创新型创业者(Innovative entrepreneurs)、创业型创新者(Entrepreneurial Innovators)和专一创新者(Master innovators)。其中专一创业者的特征是主要以创业者的姿态出现,他们没有或很少有欲望进行创新,他们绝对地采用创业型方法(如愿意冒险、干劲高、希望控制环境等)行事,没有意愿去发明或创造新东西,当他们发现市场缝隙时则采用已有的商务模式、已有产品和服务去填补这种市场缝隙。私有粮食经销商、食品制造者、地方性的杂货店老板等一般都属于专一创业者。专一创新者则主要以创新者的姿态出现,他们基本没有或很少有兴趣将创新商业化,他们绝对地采用创新型的方法行事(如总是寻找新方法来做事等),没有意愿将新理念导入市场,一般满足于在某一固定领域进行创新,在这一领域他们往往受过训练并且知道很多,当他们发现市场缝隙时则极少愿意去开发新的商务模式、新产品或新流程来满足市场需求。专业的工程师、专业的科学家往往花费一生去专注于某些公式或流程的改进,而自己却无意将他们的创新导入市场。创新型创业者(创业特质较创新特质多一点点)和创业型创新者(创新特质较创业特质多一点点)的特征介入上述两个极端之间。在创新型创业者身上有两个重要特征,首先是其创业者特质,其次是创新者特质;创新型创业者倾向于先创业再创新;他们持续寻找新的挑战,喜欢冒一定的、可估算的风险,创业动力来源于他们对未来的预期;他们也找寻新的方法来做事,常常表现为斤斤计较地为他人工作,逐渐对公司变化的节奏慢及对自己未来缺乏控制而失去耐心,并最终开创自己的公司;他们一般不喜欢用现成的商务模式、产品或流程,而是愿意通过努力提高产品或流程的水平来打开新的市场;当他们看到市场缝隙时,倾向于根据他们对市场机会的洞悉来采用新旧结合的商务模式、产品或流程来冒险进入。在创业型创新者身上也有两个重要特征,首先是其创新者特质,其次才是创业者特质;创业型创新者倾向于先创新再创业;他们总是对现状不满,总是在试图对流程等进行改造和提高;与专一创新者只沉迷于创新不同的是,创业型创新者不喜欢官僚主义,喜欢变革,愿意冒险将他们的创新推向市场;当他们发现市场缝隙时会采用新的商务模式、产品或流程,倾向于亲自将自己的创新推向市场。[4]

 

 

  对熊比特与杜拉克的创新、创业观的重新解读与对比

 

 

下面我们以Allen Wyscoki的创新、创业分类方法为工具展开对熊比特和杜拉克创新、创业观的重新解读,并对他们的观点进行比较。

 

 

(一)  对熊彼特的创新与创业观的重新解读

 

 

目前在国内的创新、创业研究领域熊彼特被尊为创业研究的鼻祖(张映红,2005),认为熊彼特是最早提出创新概念和创新理论(陈小明,2004;赵玉林,2006)。但Innovation一词在熊彼特之前就早已存在,如英美人常用的电子词典Pocket Oxford Dictionary将Innovation解释为引入新方法、观念;变革,与我们常用的牛津、朗文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相似,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提到和用到的创新(Innovation),并无创业之意。之所以学者们认为是熊彼特最早提出创新一词,是因为熊彼特将创新(Innovation)与创业紧密联系到一起,而特殊化了Innovation(创新)的含义,导致了当前创新(Innovation)、创业(Entrepreneurship)定义混乱的情形。熊彼特强调创业者通过引入创新(Innovation)而打破均衡,从而获得熊彼特租金(罗珉,2006)(即垄断利润),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因此他实际强调的是创业者领导的创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但这种创业是基于能够打破市场均衡的创新,强调创新(新产品、新商业模式、新市场、新资源、新产业组织)在创业者手中被应用的结果。因此该Innovation(创新)是在创业(Entrepreneurship)背景下使用的,我们在翻译时应意译为创业中的创新。同时,由于熊彼特所讨论的创业都与创新有关,因此他所讨论的创业应准确意译为创新型创业。他所讨论的创业者用我们上面提到的Allen Wysocki的分类方法应归属于创新型创业者。由于熊比特特别突出强调Innovation对创业的贡献,使得后续的英文文献甚至直接使用Innovation代替创业,如Freeman著名的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Innovation就是来源于熊彼特的Innovation,含有创业之意。笔者认为,熊彼特之所以只提到了Innovation,是因为他认为创业的唯一核心是创新,两者联系紧密,以至于过于强调创新型创业而忽略了他所定义的创新以外的其他创业类型研究,以及后来由于技术经济学派对高新技术的重视,使创新(Innovation)有被进一步局限于高新技术领域之嫌,更加容易引起我们的误解。实际上,用上述Allen Wysocki的创业研究观点看1912年熊彼特所提出的创新的5种基本形式就是以这5种创新为主导的5种创业形式,显然这5种创业均以创新为特征,即5种创新型创业。后人将这些创新总结为熊比特创新模型I,我们将其划分为个体层次的创新型创业。之后的1947年熊比特转向对大企业创业的重视,提出了熊比特创新模型II,我们将其划分为组织层次的创新型创业。之后技术经济学家Freeman 等从国家层面出发,进一步将熊比特的创新模型扩展到国家层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我们将其划分为国家层次的创新型创业体系。

 

总之,熊比特论述的创新实际上就是创新型创业,他的关于创业者的创新理论(个体层次的创新型创业理论)和大公司的创新理论(组织层次的创新型创业理论),以及技术经济学派的Freeman等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层次的创新型创业理论),这三个层次的创新型创业理论都特别突出强调创新的作用并且已经形成了世界性的影响,成为经济学研究创新和创业的经典理论,如OECD(世界经合组织)国家已经逐步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在其成员国政策化,芬兰的快速发展可以说是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应用结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学对创业的研究一直引领着创业学的发展。经济学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显然忽略了弱势群体的创业。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技术经济学派对技术创新的过分重视,使得国家创新体系有进一步局限于技术创新之嫌,在我国当前提出创建创新型国家之际,特别需要避免这一误区,因为创新的范围远不只于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我国根据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所提出的创新型国家就是一种国家层次的创新型创业体系。明确这两点对于我国当前的创建创新型国家的实践及我国创业理论的发展是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对杜拉克的创新与创业观的重新解读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Peter F. Drucker,1985)是杜拉克的唯一一部系统论述创新和创业的著作。对这本影响广泛的著作我们首先要厘清的是,杜拉克在这本关于创新、创业的经典著作中将Entrepreneurship定义为一种实践(Entrepreneurship … is a practice. )(第viii页)、行为(Behavior)(第26页) [5],并未从精神层面展开论述,因此Entrepreneurship在该书中既不应翻译成企业家精神,也不宜翻译成创业精神,而应译为创业,因此书名应译为《创新与创业》,这样才能与该书的副标题――实践与原理(Practice and Principle)相呼应。由于Entrepreneurship是该书的最主要核心概念(虽然花了近50%的大篇幅来论述创新,但是他论述的创新完全是做为创业成功的手段而论述的),所以对该词的准确理解和翻译关系到对杜拉克创新和创业思想的正确解读。

 

        纵观全书可清楚看出杜拉克紧密围绕创业这一中心,全面论述了创业的三个方面:

 

第一篇论证创业的手段:创新(Innovation)。明确指出创新是创业(者)的特殊工具(P20,P30),并对创新加以系统化的完整论述,该篇将创新作为创业的具体技术来论证,是全书的基础 , 杜拉克在该书中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思想,将创新局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有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能用于创业方面的创新领域进行讨论,虽仍继承熊比特的内生型、外生型创新分类思想,但重新将创新按来源分为七种,分别为来自企业或产业内部的四种(即创新来自于意料之外的事件、不一致的状况、基于程序需要、产业结构或市场结构的改变)和外部的三种(即创新来自于人口统计特性的改变、认知和情绪及意义上的改变、新知识的产生)。

 

第二篇论证创业的管理:创业型管理(Entrepreneurial Management)。关注组织自身的创业型管理是如何成功、高效协调创新,是从组织内部讲创业实践管理,重点在于阐明创业型管理及其在新创企业、已建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三种组织中的应用;提供这三种组织创业型管理操作指南和基本原理论述,指出这三种组织的创业都是基于同样的原理的,即创业型管理,对创业型管理给予最高重视,认为正是创业型管理这种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才导致了美国创业型经济的形成(P11)和创业型社会的形成(P17)。指出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创业是关于组织的创建、组织的改革发展、国家公共部门的改革发展。该部分是全书的管理层面论证,是杜拉克全书所要强调的重点。目前我国的管理学界对个体层次的创业(型)管理研究基本上都是继承杜拉克的这些思想的。

 

第三篇论证创业的战略:创业型战略(Entrepreneurial Strategy)。关注企业外部的市场营销,确保企业能采取正确的战略来取得创业成功,从战略层面论证组织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关键是如何占领市场。是从外部讲创业应对市场(或外部环境)的创业型战略。他将创业所采取的战略(实际上是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提出的市场营销战略)分为四种(即孤注一掷、打击对方弱点、占据生存空间、改变价值与特性),专注于论证关于创业机会的识别和把握。

 

从杜拉克的论述可看出,创业成功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创新,创新是创业持续成功的必要手段,重点强调的是创造力在创业中的正确应用;二是创业型管理,创业是管理出来的,并且各种创业成功的管理原则是相同的,重点强调的是组织管理能力,即领导力在创业中的正确应用。三是创业型战略,从战略的层面专注创业机会的识别、开发和把握。

 

杜拉克的《创新与创业》虽然始于对美国创业型经济的描述,结束于对创业型社会出现的展望。但杜拉克对创业型经济的讨论还处在描红阶段,只是列举了相关的统计数据,及创业型经济的组成特征等,并未对创业型经济进行精确地定义及理论层次的论述,只是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大的、崭新的概念性轮廓。在全书的结束只是提出创业型社会的出现可能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并未在国家或社会层次对创业型社会进行有深度的或系统性的理论论述。

 

 

(三)熊比特与杜拉克创新、创业观的比较

 

 

首先,杜拉克与熊比特相同的是他的创新也不是广义上的可同义于一般的发明、创造等的创新,而是可用于创业的创新,重视创新与创业的有机结合(这也是有时我们对创新、创业这两个概念难以区分的客观原因),他们均在实践层次将创新与创业的讨论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只是熊比特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较重视结果,实际是重视创业者对创新的利用而产生的创造性破坏,即创业者通过自己对市场的理解和自己的领导力组织企业主动地将创新导入市场。熊比特只提到了创业者成功引入创新,着重强调创新,而并未对创业者、创业过程管理及如何管理创业有足够的系统性、理论性的论述。熊比特虽然首先发现了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但他忽略了对创业的专门论述,笔者认为这是由于他受当时经济学基本假设――经济人――的局限,未对创业中的创业者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科学论述。而杜拉克在充分继承熊比特的基础上,既重视创新(创造力)又重视创业(领导力),并分而述之,使其《创新与创业》成为这一领域的经典之作。总之,熊彼特和杜拉克的创新均是指创业过程的创新,他们缩小了创新的含义同时也将创业的讨论局限于创新型创业,而后来的英文文献和中文翻译往往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导致创新与创业在概念上的混淆。

 

其次,杜拉克与熊比特的重大不同----创业型管理。杜拉克从管理学的角度考虑重视的是对创业过程的管理。熊比特是地道的经济学家。而经济学有理性人假设,只讨论看得见的手----政府;看不见的手----市场;而杜拉克在此讨论的创业型管理实际上就是摸得见的手----管理,将讨论领域延伸到了管理学。杜拉克视野更加宽阔,他将熊比特所唯一依重的创新归结为创业成功三要素之一:创业的手段。他除了继续论述熊比特所提到的个体层次创业(新创企业)、组织层次创业(已建公司创业、公共部门创业)之外,还将组织层次创业的讨论由私营部门(营利性)向公共部门(非营利部门)扩张,并将创业具体化、可操作化为一种实践方法、流程和一种可管理的过程,杜拉克的创业讨论几乎完全基于他的专长――管理学(更准确地说是他的实践管理学背景,因为他认为管理是一种实践而不是理论)。因此,杜拉克关于创业的探讨实际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管理学背景下的如何更有效地创建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公共部门,并推广到如何更有效地管理社会。

 

最后,从宏观层面看,熊比特的创新型创业可总结为技术推动模型或市场推动模型(王伟光等,2003),杜拉克比熊比特更加深刻的地方是他看出了社会创新(Social Innovation)较技术创新(Technical Innovation)更加重要(P31-33),与诺斯的制度重于技术异曲同工,将创新和创业放到创业型经济和创业型社会的大背景下进行讨论,杜拉克对创业的论述超越了经济领域,开始系统化地向他熟悉的社会领域扩张,在该书中他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公共服务机构的创业。杜拉克指出日本之所以在近代避免了印度和中国的被侵略的命运,主要是源于其虽不自愿却不得已地将社会创新――明治维新成功导入日本的社会发展体系中,日本经济取得高速发展是日本社会创新和国家层次创业的功能表现。(而我国的戊戌变法则只停留于社会创新状态下的一纸空文的理论和观念创新阶段。)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是一种社会创新在日本的国家层面扩散成功。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往往被理解为国家层面的技术创新体系,而实际上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解要从社会创新和社会创业的角度来理解,尽管首先提出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概念的弗里曼是从技术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为何日本取得了较欧洲等地区快的高速经济发展。因为二战后日本取得的惊世经济业绩,主要原因是国家(如通产省的重要作用)主导并参与全国范围内的技术引进和更新、企业发展规划等,从政府的角度系统性地来扶持企业的发展,之后日本政府的这一套做法被弗里曼总结成现在流行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并得到世界范围内的认可和效仿(特别是OEDC国家)。因此Freeman研究日本时明确指出的是日本当年引进技术是有选择性的、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才引进,而不是为了技术而技术。所以二战后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层次的技术引进型的创业体系。创新型创业是创业的一种类型,所以国家创新体系也只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一个部分。国家创业发展体系也重视技术、知识、知识流,但是更加强调市场导向,而不是技术导向。所以我们应突破技术经济学家视野的限制,沿循着杜拉克的思路,从社会创新和社会创业的角度来全方位考察国家创新体系,避免陷入过分强调科学技术和经济制度。用制度重于技术的观点、用大创业的观点来形成我们国家自己的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理论,而不是局限于西方国家(源于日本)的国家创新体系及理论。

 

(2)对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初步剖析

 

这个实证研究可以较好地证明杜拉克等一批创业研究者的创业观点:Drucker(1986)认为,高科技只是创新与创业中的一个领域。有许多创新出现在其他领域中。高科技是构想者和领路人,它们的重要性体现在质变上。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高科技是创造明天的,而不是创造今天。1970-1985年间,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带来的就业赶不上烟囱工业丧失的就业(约5.6百万个)。在此期间,美国经济中增加的所有其他就业人数为3500万人,都不是由高科技而是由中科技低科技零科技的新企业带来的。世界计算机业直到70年代末才开始赢利,也就是说经历了30年的亏损期(Drucker,1986)。非高科技创新型创业所占比重大也从证明了上述爱尔兰大学实证研究结果的代表性。林毅夫等(2005)则通过经济学数学模型的精确表述说明了相似的观点:落后国家可以通过后发优势来实现技术追赶的内生增长模型证明落后国家可以通过从发达国家引进技术获得比发达国家更快的经济增长,并使得落后经济最终收敛到发达经济,如日本二战后的崛起就是该模型最好的例证,我国持续多年的高GDP增长率也说明了虽然欧盟、日本等国家或地区的创新研发费用一直高于我国,但其经济发展速度确低于我国,因此正确的态度是国家发展要围绕创业而不是围绕创新,当然创新是创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所以从本质上讲国家创新体系是一种社会创新体系,其目的是促进技术发展(创新结果)和创业的有效结合,该体系关注于国家的产业高级化,重视以高科技等创新为主的知识流,面向的对象是宏观层面关注的整体区域、产业,以及国家的整体科技发展水平,各个企业虽然是系统的组成部分,但对创业的关注程度不足。从创业的角度看,国家创新体系关注的是为各种企业(初始创业和既存企业)提供创新性的素材,而并不关注于整体创业系统。应该说国家创新体系面向的创业群体是高知识阶层,而有关专家认为的以新创意、小投资为最佳途径的平民创业,依照3S原则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的特许经营创业以及大量的农村创业等大都不涉及高科技,而且这些创业往往也有很高的业绩,如现在始于农村创业的严介和在2005年已升至胡润中国富豪榜的第二位,资产达125亿元,国外的非高科技创业成功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如沃尔玛、DELL等。若没有一个创业型经济做支撑,任何一个国家基本上不可能在高科技领域有创新和创业型企业(Drucker,1986)。提高就业率仅仅强调国家创新体系是不够的,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在全面指导创业实践时就显得软弱无力。因为国家创新体系注重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和国家整体产业的高级化,重视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但高技术固然重要,但不是唯一的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创新。我们赞成诺贝尔奖获得者诺思的观点:制度重于技术。另一位由于创办小额贷款发展农村成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尤努斯也是社会创业的成功者,他通过在孟加拉国创办农村银行来发展贫穷农村的成功也证明了他的社会创业(零科技型创业)与国家创新体系无关。因此,在创业型社会显现的现实面前,我国应走在时代前列,构建有坚实理论基础的、能指导和繁荣全方位、多层次创业的宏观创业理论体系。

 

与国家创新体系相比,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如前所述,国家创新体系实际上是一种国家层次的创新型创业体系,且随着近些年的对技术发展的重视越来越突出,使国家创新体系在理论上往往在程度上被理解为国家技术创新型创业理论,在实践层面则越来越演变成了一种国家层次的技术创新型创业发展体系。特别是仅局限于经济学视角来理解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很明显,国家创新体系未对创业者/创业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给予应有的关注高度。未考虑诸如沃尔玛(WallMart)、麦当劳(Macdonald)、戴尔(DELL)等世界级企业的创业发展史对我们的启发,这些企业明显不是主要从高科技创新的角度来创业和发展企业的。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差距大。因此国家创新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当前多层次、多层面的创业实践,更谈不上指导我国的整体性创业发展了。比如日本、前苏联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超过我国的,但是我们的创业发展状况较好,GDP的发展超过了独联体和日本。在创业型社会为了加快发展,要完成创新型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创建在我国仅仅有国家创新体系是不够的,还必须重视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建立,才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创新与多层次的创业实现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强国战略。我们需要对我国的创业发展实践进行理论性的总结形成我们自己的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体系。因而我们提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是基于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多层次、全方位创业研究在创业环境塑造方面的全面总结。而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只是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组成部分。

 

实际上国家创业发展体系的提出在实践层上主要基于我国社会具有很强的异质性,如二元结构,东西部差异,大政府、小社会等。为了更好地将多层次的创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总规划。该体系同时兼顾两点:一是在和谐社会精神指导下,发展创业理论和鼓励大面积的中科技、低科技甚至零科技创业,解决我国当前大学生失业和农村就业这一社会问题,提高就业率,带动解决我国当前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问题,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实际贡献;二是在创建创新型国家精神的指引下,重视高科技创新在高端创业和国家未来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从根本上提高创业层次,逐步实现产业高级化,引领我国逐渐走向以高级创新为主导的创业型国家,为创建创新型国家做出实际贡献。这两点对于我国目前和将来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意义,可同时满足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要求。

 

纵观两位大师的论述可以明确看出熊比特对创业创新的论述具有理论性强的特点,而杜拉克的论述则实践操作性强。

 

在这两位非常有影响力的大师级学者的论述之后,创新与创业随着实践的发展其讨论也越来越多,目前在Google上可以搜索出数以万计的与之相关的文献。

 

 

  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三个概念之间关系的理解

 

 

下文我们力图在上述对杜拉克创新、创业论述的重新解读的基础上,综合现在西方的最新创业研究成果来试图对创新和创业加以辨析,同时也对企业家精神进行相应探讨。

 

 

(一)  对创新、创业概念的初步探讨

 

 

1  对创新概念的初步探讨

 

 

 

我们不主张将创新与创业捆绑在一起来定义,倾向恢复其本意,认为创新可从技术、产品、体制、市场、管理、制度、文化等多方面、多领域来定义,在这些领域中只要有不同于以往的新的东西被发现或创造出来就形成创新。创新可分为个体层次的创新、组织层次的创新和社会层次的创新。创新强调的是新,但创新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无直接关联。创新可表现为各种发明、学术论文、专利、创造、创意、新概念、新认识、新技术、新境界等。创新能力与智商关系密切。

 

 

2  对创业概念的初步探讨

 

 

尽管创业研究在美国、欧洲一直得到蓬勃发展,但是在关于什么是创业等一系列基本概念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存在很大分歧。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创业就有7种不同的且公认是比较的经典的、堪称大师级(他们分别是Knight, Hayek, Schumpeter, Mises, Kirzner, Shackle,和Lachmann,)的定义 [6]。创业含义处于不断演进之中,同时学者们也在不断进行着新的综合,如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认为创业是由7个方面构成:创建一个组织;识别并开发创业机会;创造力/创新;对资源的态度;冒险;追求增长;创造价值[7]。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Matthias Benz(2005年3月)从创业的目的出发指出,从大量创业学术领域的实证研究可总结创业主要是一种非营利活动。作为一个创业者,他们往往认为更高程度的自治、更加广泛的自身技能运用和创造机会实现自己理想较单一的金钱回报更有价值 [8]。因此Ander Hoffmann博士(2004)指出,创业之所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是因为不能将创业看成是一个单一的事件[9]。

 

综合国外对创业定义的争论,我们认为创业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个体、组织、社区、国家或社会等,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下,以发现或创造某种机会为切入点,通过组织、协调各种可用资源来从事一种符合自己/组织/地区/国家/社会愿望或利益的事业的持续的、试图创造价值的行动过程。从利益取向方面可将创业划分为私利性创业和公益性创业两方面,在这两个领域中,只要创业者开创的事业不同于以前(包括从无到有创建组织或在原组织基础上的新的扩张)或到异地开创相似的事业就是创业。创业具有以下八个维度:1. 从创业的本质属性上看,创业是一类行动,一类实践,一类试图创造价值(金钱、自我满足等)的行动。创业的本质是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的一种面向未来的行动。因此从这点看可充分借鉴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作为一种社会行动,要看行动效果,最关键的是看创业主体。因为条件,规范往往是自己给定的。因此,从创业主体入手研究创业才能抓住要害,举一反三,纲举目张,因此,从此点出发(即从创业主体的分类出发)研究创业的三个层次是笔者下篇的论述重点。2. 从创业主体的角度来看,创业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创业者)、组织(创业型组织)和国家(创业型国家)[2][3]。3. 从创业的主观目的来看,创业能使创业主体(个体、组织或国家)从一种生存状态改变到另一种生存状态。创业追求的是个体满足(心理满足、经济满足和事业满足(成就感等))、组织满足与社会满足,创业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密切相关。创业是关于组织创建、组织扩展、国家/社会发展的。4. 从创业的外部动机来看,可分为贫穷推动型创业和机会拉动型创业。[10]5. 从创业成功所需条件来看,创业主体(某一领导个体或某一领导集体)必须具有组织管理能力才能保证组织/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带领组织/社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而任何组织的生存都必须具有自己的生存价值,这就需要创业主体能不断创新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社会需要,所以创业持续成功和不断发展的主观条件是创业主体具有创造力和领导力[2][3],而创业成功的客观条件就是创业环境的适合与否。6. 从创业的过程及特征来看,创业具有机会导向、创造性地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和超前行动(张玉利,2006)。7. 从创业所属研究领域来看,创业的概念主要在社会科学领域使用,是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关注的研究对象。创新则涉及面更广,涉及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几乎所有的方面。8. 创业的客观功能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宏观层面定位可总结为以下6点[11][12][13][14]:(1) 创业为科技创新提供平台,能推动新发明、新产品的出现,有利于企业或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或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获得和强化,(2)创业者能以最快速度抓住出现的经济发展机会或社会发展机会,进而开创事业,扩大经济活动边界,有利于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市场竞争主体结构的合理化,创业对于提高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国际竞争力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最终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创业的实际结果来看,创业与形成实体、实业、实力有关。(3) 创业能解决我国目前的有效供给不足,有利于填补大量的市场空隙和新产品开发的不足。(4) 创业有利于缓解就业压力,是解决就业矛盾的一个重要的途径。(5)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而言,创业活动的兴起将创业者推向了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创业活动的广泛开展有利于创业型社会的形成。(6) 创业活动充分保障了社会良好的流动性。

 

 

(二)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三个概念之间关系的辨析

 

 

1、创新可以提高创业的质量,对创业有贡献,但不必然导致创业

 

 

多数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新知识等新的东西,不一定面向市场的需要。部分创新还是灵机一动的结果,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创业是直接地面向市场或社会问题,没有市场或社会背景创业不必存在,也无法存在,但是没有市场的创新是完全可以存在的。Willie博士等(2003年10月)对荷兰、芬兰和爱尔兰三国实证研究表明创新与创业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表2)[15]。再以前苏联为例,他们有着强大的科技力量,技术创新水平很高,曾经第一个把人类送到月亮,但是其创新发明严重与创业脱节,创业活动水平低,科学家们或创业者们无法成功地将科技创新通过创业导入市场,导致经济系统运行不畅而垮台,严重影响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即使全民参与创新而且产生大量创新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从国家层面上看,既要有创新体系也要有创业体系,必须全面构建国家创业体系来完成创新的扩散,将创新送到最终用户手上。在各层次上,只有有效地将各种创新和创业体系完善结合,才能产生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益。

 

 

2、从社会学研究扩散的角度对创新与创业的解读

 

 

从社会学研究扩散的角度可将创业看作创新的扩散的手段而存在的,创业可以看成是建立创新扩散渠道的奋斗过程。即某种创新一旦在概念层次被人们接受,也就是开始了它的扩散过程,形成实际创业机会的可能性就逐渐增加。创新的扩散不仅是一个技术事件,也是一个社会化过程,也就是多个个体对新构想的主观感受沟通的过程。通过这种社会化的沟通过程,创新的意义才逐渐显露出来。创新不能自行传播,创新要被扩散和接受,仅有明显的益处是不够的,事实上,在实施阶段,创新经常以失败告终[16]。比如我国的戊戌变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就是一种重大的社会和政治创新,但在实施创新扩散的过程中很快就失败了,使这场国家层面的创业中途夭折,因此创业的价值就在于完成创新的最终扩散。扩散是一种社会变化,可以被定义为社会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的过程。扩散是一个特殊类型的传播[16]。这里讲的扩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创业,但含义比创业更广。从Charles博士对各阶段技术创新的发展与商业化(创业)过程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创新的扩散过程是复杂的[17]。见图1。创业的成功可基于于单独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也可依赖于综合创新。Roger还指出,一个社会系统的结构可以促进或阻碍创新在这个社会系统中的扩散。社会学家与社会心理学家极为关注社会结构对于扩散的影响,就像研究血液循环而没有有关静脉和动脉的知识,不懂得社会结构就研究扩散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16]。因此研究创业、开展创业都离不开对社会结构的了解。如同经济社会学所认为的那样,经济活动是嵌入社会网络之中的。因此,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创新是内容,创业是形式。在我国现阶段,只有将创新与创业有效结合才能促使创业型国家/社会彻底形成。创新是将创业向高端引领的利器,是保障创业成功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手段。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知识成为最重要的资源的情况下。没有创新,创业就难以实现高速发展,难以给事业带来质的飞跃。创业是创新的载体[5] 和形式,创业就是将创新商业化或社会化的过程。没有参与创业的创新只能停留在发明、技术专利、学术论文或理念阶段,创新就成为空谈。创业者(主体)必然涉及组织的管理、规划,涉及人际协调,所以必须具有领导力,而创新者则不一定,创新者可以是纯技术专家、纯管理学者等,创业者和善于创新的科学家、学者之间的差别是十分显著的。熊彼特的创新型创业没有给创业的要素――领导力――给予应有的重视高度。因为没有领导力,就不能创建和带领创业组织不断走向胜利,就没有将各种科技创新嵌入社会的能力,就没有将创新转化为实践的能力,就没有创业的成功,而创新也就和普通的发明创造一样了,进入不了市场化的过程中,也就发挥不了应有的经济和社会作用,这也同前苏联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许多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所具有的命运一样。从国家层次而言,创业是创新的主要拉动力之一,因为创业需要创新做支撑,使创新成为需要,从而激发创新,拉动创新。创新是促成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提高创业水平和确保创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手段。没有创业的创新是空中楼阁,没有创新的创业是死水一潭。我国当前的关键是构建一套先进的创业型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使我国创新型国家和和谐社会国家层次创新、创业

 

3、关于企业家精神的进一步探讨

 

 

企业家精神是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创造力和领导力为双核心、以创业主体发现并抓住创业发展机会,与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为创业切入点(即企业家精神开始与环境发生反应),在整个创业过程中企业家精神的表现是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预测能力为基本点,以专业化的组织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敢于承担未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胆量为支撑,在创业过程中通过释放(创业者个体、创业型组织和创业型社会的)企业家精神的力量,来完成创新的社会性扩散,在整个创业过程中以张扬个性、以人为本、面向未来和促进个人发展、组织发展、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为终极追求目标。企业家精神除了体现在创业活动中以外,还表现为平时个人的一种思维方式和处事行动风格,组织的一种文化和行为特征以及社会的文化氛围和制度设置等;(时鹏程、许磊B,2006:8-17)

 

企业家精神的研究与创新、创业研究相伴随,企业家精神主要是指创业主体在创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特征,创新型创业是企业家精神的最典型反映,创新与创业是企业家精神的主要表现形式和主要功能,创新、创业只有在企业家精神的统帅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国家/社会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企业家精神是创业型社会的时代精神、核心文化的内核。之所以定义企业家精神的双核心为创造力和领导力可从杜拉克大师的一段话中得到印证:对于任何一个现有的组织机构――无论它是一家企业、一个教会、一个工会组织或一家医院――而言,要是不进行创新的话,那它就会迅速地走向衰落。另一方面,对于任何一个新生的组织机构――无论它是一家企业、一个教会、一个工会组织,或是一家医院――而言,要是不进行管理的话,那它就会走向崩溃。缺乏创新是现有组织机构衰败的最大原因,而不懂得如何管理则是新生组织机构瓦解的最大缘由[18]。从杜拉克的这一段话中可看出,创造力(体现为创新)、领导力(体现为管理)是组织(企业、教会、工会等)可持续发展的两个关键要素。企业家精神激励创新、创业,是创新、创业的灵魂所在,企业家精神的最终落脚点在三个层次的创新和创业。图2为企业家精神与三个层次创业之间的关系示意图。中国,现阶段以及今后很长时期内的企业家精神将在我国政府所提出的和谐社会和创建创新型国家理论指导下得到进一步的发扬光大,成为我国创建和发展创业型经济和社会体系、实现我国伟大复兴的终极动力。

 

 

  结束语

 

 

有一个能被创业学研究领域广泛接受的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标准定义是创业研究者多年梦寐以求的目标,因为能否建立起系统化的创业学理论往往取决于能否有一个标准的创业学基本概念系统的创建,而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是创业学研究领域的最重要且在当前国内外创业学界都论述不清、容易引起混淆的概念。因此本文中我们首先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来设定我们对创新、创业概念的考察视角,进而利用这一理论工具来重新解读熊比特、杜拉克对这两个概念的经典论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创业学研究领域对这两个概念的最新理解来提出自己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的理解。通过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概念的探讨和辨析试图使我们对这三个概念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和把握,并以这三个概念为工具清晰区分了国家创业发展体系与国家创新体系这两个理论体系,进一步明确国家创业发展体系是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宏观创业理论和实践运作体系。创新、创业概念的辨析使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在理论根部整合国家创新体系成为现实。搞清创新、创业、企业家精神的概念有助于正本清源,引领我国的创业研究和创业实践活动步入坦途,为作者下一步对创新、创业和企业家精神等关键概念进行全面深入的定义扫清了障碍,也为创业学理论的全面构建打下了基础。在我国创建创新型国家与创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引下,国家创业发展理论体系必将伴随着我国创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

 

 

主要参考文献

 

 

 

[1] 时鹏程、许磊,论企业家精神的三个层次及其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28(2):44-51

 

[2] 时鹏程,许磊.试论创业学研究的三个层次[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6,28(5):8-16.

 

[3] 时鹏程.试论国家创业发展体系及其三个动态演进系统[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29(1):10-18.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商学院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2735&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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